第十二章 签约!-《日娱之我全都要》


    第(3/3)页

    “小城君没有自己事务所吗?”

    版权费是黑木城和高圆两个人的事情,如何划分,还要有合同。

    共同制作人的模式已经非常完善,如果黑木城有事务所的话,会有提前准备好的规范合同。

    “西野老师邀请过我,但我觉得约束太多。”黑木城说道。

    “虽然有约束,但也有保障,我们这一行要小心翼翼保护好自己的权益。”

    高圆以为他是心疼事务所的抽成,作为长辈劝告一声,为他打印合同。

    接过合同,黑木城逐字逐行看着。

    “高圆不愧是德高望重的前辈。”

    旁边的田村记子不知何时拉近和他的距离,扫过合同内容,刻意道。

    黑木城愣了下,心领神会,也不再细看,签下自己名字。

    “这话说的我都快四五十岁一样,我还是头发茂密的三十岁小伙啊。”高圆哭笑不得。

    至此,黑木城和高圆因为这档节目绑在一起。

    和朝月电视台的合同还要等到明天。

    哪怕是有田村记子,涉及到法务这块,电视台也要确保万无一失。

    “是时候找家事务所。”

    经过签约的小插曲,黑木城意识到这点。

    事务所相当于一家公司,各大电视台都认可这个,像他这样没有事务所的,也就田村记子的情况特殊才会没有计较。

    另外,事务所可以发展人脉,为自己争取利益。

    总不能自己和电视台争得脸红耳赤,第二天又像没事人一样去合作吧?

    不过现在不急,完成这档节目之前还有大把的时间。

    话说回来,离开朝月电视台,高圆邀他去居酒屋庆祝。

    “等明天签合同拿到冠名费,我带你去银座夜总会,嘿嘿。”

    说到最后,高圆露出男人都懂的笑容。

    黑木城内心一阵火热,这具年轻的身体每天分泌荷尔蒙可是不低。

    不过他马上想到自己一位朋友。

    那还是大学时候,按捺不住寂寞,出去寻花问柳,结果快活仅仅十分钟,回来查会不会得传染病一个晚上。

    咳,喂喂,真的只是朋友,不是本人啊。

      


    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