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要身份证,薛宝钗和史湘云自然是没有。 但根据处罚程序,要在处罚表上,依项填写她们的基本情况。 处罚表上要填的内容是: 姓名、曾用名、化名、年龄、出生年月日、民族、籍贯、文化程度、现住址、工作单位、职务与职业、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分等情况。 史湘云犯难了,愁眉苦脸的瞅一眼薛宝钗,“宝姐姐,怎么填?” 薛宝钗认真的盯着处罚表看了一会儿,附在史湘云耳边小声道:“咱们如果按照真实情况填,马上就会被警方送回元宇宙。” “虚拟人私闯现实社会是重罪,被交到月亮女神掌管的元宇宙警部就惨了。” “所以,瞎编着填,只要不太离谱,能蒙混过关就行了。” 警察见她们两个鬼鬼祟祟,表情严肃的训斥起来:“老老实实填表,不许交头接耳。” 二钗不敢再说话,便认认真真填起处罚表来: 姓名:薛宝钗。 曾用名:薛鸾。 化名:蘅芜君。 年龄:15岁。 薛宝钗知道不满十八岁,处罚会轻一点。 下来,到了出生年月这一栏。 薛宝钗抬头看了看墙上挂着的日历表,略以推算,根据填写的年龄瞎编了一个。 然后,接着填: 民族:汉。 到了籍贯这一栏,薛宝钗随手填了一个:金陵邑。感觉不对,马上又改成了南京。 文化程度:高级特工培训营毕业。 “现住址……”薛宝钗填着填着,轻轻地念出了声。 这东西要瞎编,也得编个有模有样啊,十分的难弄。 琢磨了半天,还是照实填吧。 于是便写上:北京市贾府大观园蘅芜苑。 工作单位:大观园。 职务与职业:贵族少女兼特工。 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分:小时尿床,曾被母亲打过一次屁股。 填完后,薛宝钗仔细审阅了一遍,感觉没有什么漏洞,很满意。 再看史湘云,也已经依葫芦画瓢的填完了。 最后是签名,按指印儿,署写日期。 累得满头大汗,弄完之后。 二钗忐忑不安的把表交了上去。 没想到,警察叔叔电话一个接着一个,太忙根本就没看。 随手,将二钗绞尽脑汁填好的处罚表,放进了档案柜里。 接着,刷卡罚款四百元,是用“元币”支付的。 最后,警察在百忙之中,抽空对二钗进行了一番批评教育。 离开警务室,二钗像逃命一样,顺着远杰逃出的方向,逃离了地铁站。 然后,找了个树荫下的路边长椅,坐在那儿,长长地喘气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