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六部 北漂-《婚姻多重奏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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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镜:孩子不到一岁他去深圳打工了,春节回来的时候我发现他竟然染上了那种坏病!
萧汉:什么?坏病?
明镜:就是男人在外面沾花惹草染的那种病。
萧汉:你直接说杏病不就完了?传染给你了吗?
明镜:他得了这种病我能不被传染吗?
萧汉:他不知道回避你吗?
明镜:他当时只是觉得有点异常,他也不知道得了那种病。
萧汉:那你怎么办?
明镜:我原本就不喜欢他,出了这种事你说我还能跟他过下去吗?于是我提出了离婚。
萧汉:他家同意吗?孩子怎么办?
明镜:他家和他开始的时候不同意,但是当他父母得知原因后就无话可说了,他也耷拉脑袋了。因为念他家是单传,我也就没坚持要孩子。
萧汉:你们结婚前登记了吗?
明镜:那时候我不够年龄所以没登记,所以离婚也简单。我走前抱着儿子,竟然有点后悔,哭了一下午,但还是放下儿子走了。
萧汉:你人生的第一段婚姻就这样结束了!
明镜:之后我独自一人到了北京,先是找地方看那病。因为不好意思去大医院,就在北京的一条小胡同里找了个小诊所看病。花了五千多元,用了一个月的时间病总算是治好了,可钱也花完了,这时候我才听说,我这种轻微的杏病要是在国办的大医院去治,也就用几天时间,也就花几百块就能治好。
萧汉:谁让你不好意思去大医院啊。
明镜:那时候谁懂啊?一个人懵懵懂懂的在北京。
萧汉:你胆子也够大的,也不找人跟你去。
明镜:不是胆子大,是没办法,我怕让人知道传出去,那不丢死人了?
萧汉:那为什么非去北京呢?
明镜:咱不是相信北京吗?
萧汉:哪里也有骗人的。
明镜:治好病,我连回来的路费都没有了,只好在北京找个地方打工。
萧汉:我听说女的在北京找工作比男的好找是吧?
明镜:这倒是。
萧汉:找了个什么工作?
明镜:在一家地下室改造的歌厅里当服务员。
萧汉:哦,你该不是做……?
明镜:别瞎猜,只是做服务员,那种事我才不会做呢。
萧汉:这个歌厅有做那个的吗?
明镜:有倒是有,不过一般只是陪唱歌,客人想做那事可以带到外面去,不过做这个的以东北女的居多。
萧汉:当时住哪?
明镜:歌厅给我们几个服务员提供的一间宿舍。
萧汉:在那做了多久?
明镜:不到一年。那年秋天,几个河南人来歌厅玩,听我的口音也是河南人,他们便对我尊重起来,其中的一位叫老邓的中年人对我特别感兴趣,问了我一些个人情况,然后死皮赖脸的要我的联系方式。
萧汉:你给他了吗?他想做什么?
明镜:看在老乡的面子上我就给他留了手机号,第二天他就打电话约我去饭店,说是要请我吃饭。我说虽然我们是老乡,但以前毕竟不认识,你请我做什么?
萧汉:是啊,为什么?
明镜:他说想给我介绍个对象,年龄和我相当,有北京的长期户口。
萧汉:哦,好事啊,是真是假?
明镜:我一想去吃顿饭也没关系,无论是真是假,反正他也不能把我怎么样。
萧汉:再说你也需要再婚是吧?没准遇到个如意郎君。
明镜:第二天老邓把我约到了一个不大但典雅的饭店。他向我介绍他旁边坐着的一位看上去长的又白又帅的小伙子。这个小伙子叫
小勇,听他说话挺有礼貌的。
在饭桌上老邓又问了我许多问题,吃完饭老邓送我回去,但让我不快的是,我走的时候小勇都没站起来送我。
萧汉:是他看不上你?
明镜:在路上老邓认真的问我,这个小勇中不中?
我说看着人倒是挺好的。
老邓说小勇其是他儿子,他在北京三环内给小勇买了房。
萧汉:能在北京三环内买得起房那肯定不是一般人吧?
明镜:当然不是一般人!
萧汉:那他是做什么的?
明镜:你少插话!听我往下说。
萧汉:好,你说。
明镜:老邓说,如果我跟了他儿子小勇,他不但给我买车还给我家二十万彩礼!另外,如果能跟他儿子登记结婚,能生一个孩子,再生活五年以上不离婚,他可以把北京的这套房子过户给我和小勇!
我很纳闷,就问他:“你儿子长的也不赖,而且你家又这么有钱,为什么偏要让他娶我这个生过孩子的离婚女人呢?”
萧汉:“是呀,我也正想问。”
明镜:老邓停下车,点上烟吸了几口才皱着眉对我说:“小勇是瘸子,天生右腿就有残疾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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